「果然,完全不记得了┅┅差不多去年这时候,你晚上喝醉了来这边送给我的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喝醉了?送给里美?┅┅对了,去年夏天我曾和中学朋友痛饮了一番。早上起来时头上长了个包,钱包里塞着来历不明的一叠收据,桌上放着泡好的三碗泡面┅┅

        那麽说来,我喝得过多而在没有记忆的情况下走到「OTIMTIM」,特地把夹克交给里美之後才回家的吗?嗯,不明白!

        「因为你喝得烂醉如泥了┅┅那可真厉害呢。」

        里美故意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厉害?┅┅我做了什麽了?」

        的确,我第一次喝得那麽醉”二小时喝光一瓶威士忌,那也难怪了。〔,我逐渐觉得不安,里美又再若有含意地笑了。哇啊,我到底做了什麽啊!

        「才不告诉你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怎麽有这种nV人!可恶,回想起来了,在我去喝酒之前,她说过「你穿的夹克不错呢!」一副很想要的样子。里美这家伙,一开始就打我夹克的主意。哦,我又想起来了!二年前拿走了太yAn眼镜,三年前是短上衣遭了殃,四年前是┅┅怎麽会有这种事!我在不知不觉中,几乎每年都被里美抢了生日礼物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”这麽说来,今年是看上我的手表了。〔我以厌恶的脸看着里美。不经心地把左手放到背後去。里美转过身去,「呵呵呵┅┅」地肩膀震动着,她在笑!一定是看出我所想的事了。真不可Ai。以前也说过了,我从以前就什麽都瞒不过她。例如里美到我房间来玩时。为了顾及T面还是把sE情刊物细心藏起来。┅┅但是里美像是原本就知道似的,轻易就找出了收藏品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