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哼!太久没去了所以不太记得路。还是走这里b较近。」
连路都不记得,还叫什麽常去的店!我本想追根究底,但她仍继续装傻不搭理我。我真想撇开大步快跑,又怕手上高价的玫瑰花束散掉。
”我的确对不起美穗,但是N又何必苦苦相b呢?〔我毫无意义地在书店里绕了一圈,在电玩场钻来钻去,还是摆脱不掉美沙。除了举白旗之外我实在无计可施。其实美沙这种认真起来就会勇往直前,甚至不顾X命的个X我b谁都了解┅。刚进田径社时她只是个不起眼的存在,然而b别人多出二倍、三倍的练习,使得她成为连其他有名大学T育系都会想揽为己有的田径社主将。
我喜欢能够激起人强烈热情的nV孩子。如果她能再成熟一点的话,或许能成为个相当bAng的nV人。
”唉,没办法┅┅┅只有听天由命了。〔我决定抛开杂念,专心向目的地前进。但是由於刚才为了甩掉美沙拚命往小巷钻,好像钻进不该去的地万了。”我怎麽如此不小心,误撞进了繁华街的小巷子里┅〔穿着崭新的夹克外套抱着鲜红玫瑰的我,加上身着白sET恤黑sE运动外套和牛仔短裙的美沙,活像一对压街中的情侣。
「┅┅┅┅」
充满恶意的眼光像蜘蛛丝似的缠绕在我身上。视线的源头,是来自距离我们二十公尺前方三个表情险恶的男人。
乍看之下没什麽特殊,但碰上了可不是好惹的,也就是所谓的小流氓。我不记得我做了什麽招惹他们的事,但是一转进小巷就看见他们在瞪着我,好像早已知道我们会走进来似的。┅为什麽?
算了,推测他们的思考回路也没有用,要找碴还需要理由吗?
我巧妙地移开视线,不回瞪他们才不会表现出畏缩害怕的样子。听说遇上这种人时最大的禁忌就是一副害怕的模样转头就走。那样只会使他们得寸进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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